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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继承法律问答:一方婚前承租的房屋,婚后以个人财产购买,登记在个人名下,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时间:2025-09-11  来源:   

问题75:一方婚前承租的房屋,婚后以个人财产购买,登记在个人名下,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解答:

应区分两种情况

一、购买的是普通商品房、私有房屋

如果明确是一方个人财产支付(如婚前财产、父母指定赠与一方的财产),即使购买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房屋仍可认定为个人财产。


二、购买的是个人婚前承租的房改房、公有住房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有住房或房改房购买价款不是单纯的市场价,而是基于国家政策优惠(如工龄折扣、职务因素、家庭人口等)的价格。

折扣、优惠往往来源于夫妻双方的工龄、贡献及家庭福利,这类“隐性补贴”具有明显的夫妻共同性以及家庭性。

因此,即使名义上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购房款,也不能简单认定为个人财产。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发布时间:2025-09-11  阅读:5次
 标签: 承租房   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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