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81:结婚后,男方父母出资100万元全资给我们夫妻买房,登记在男方名下,这个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解答:
是男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一方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通常来讲,应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是,有其他证据表明父母明确只赠与一方的除外,比如父母全资购房,将产权证只登记于自己的儿子名下,这就表明了父母只是赠与自己子女的意思。
所以,婚后男方父母全资购房,并将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该房产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如果婚后,男方父母只是部分出资,比如出了首付20万元,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房贷由双方共同偿还的,由于该房产属于婚后所得且女方一起还贷,因此,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男方父母支付的20万余首付款,可以认为是男方父母对男方的个人赠与(因为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今后若发生离婚分割财产时,通常房屋判决归男方所有,对于男方20万元及相应的自然增值部分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对于房屋剩余价值,作为共同财产由男女双方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