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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继承法律问答: 为什么股东分红属于共同财产,而存款利息属于个人财产?
发布时间:2025-06-21  来源:   

问题27: 为什么股东分红属于共同财产,而存款利息属于个人财产?


律师解答:

公司股东分红属于主动经营收益(需婚后参与管理或承担风险),适用《民法典》第1062条;利息是被动孳息,依附于婚前本金,故适用第1063条的个人财产规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发布时间:2025-06-21  阅读:5次
 标签: 分红   利息   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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