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律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财产分割
  财产分割
婚姻继承法律问答:住房公积金能否直接提取用于离婚分割?
发布时间:2025-06-22  来源:   

问题28: 住房公积金能否直接提取用于离婚分割?


律师解答:

不能。住房公积金专款专用,离婚非提取法定事由,但需通过折价补偿(如一方支付对方应得份额的现金)实现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发布时间:2025-06-22  阅读:5次
 标签: 住房公积金   夫妻共同财产  
  •   

  • 微信

    微信

    微信
    微博

    微博

    微博
    抖音

    抖音

    抖音
    B站

    B站

    B站
    公众号

    公众号

    公众号

保存图片,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婚姻家庭法律网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