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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江苏法院家事纠纷典型案例4:财产申报需诚实 隐藏转移要担责
发布时间:2023-03-07  来源: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

2023年3月7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法院发布 2023年度江苏法院家事纠纷典型案例,共十件。


案例4 财产申报需诚实 隐藏转移要担责



【基本案情】

张某(男)与李某(女)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后李某因感情不和于2022年9月诉至法院,要求与张某离婚。案件审理中,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但对于财产分割未达成一致意见。2023年2月,法院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要求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并告知不如实申报的法律后果。张某申报的共同财产包括两套房屋及车库、某五金厂名下两辆汽车,且当庭确认自己提交的财产申报表内容属实。审理中,法官发现张某未申报其名下100万元存款及某五金厂存款,且张某的100万元存款已经在诉讼前被其转移。在法官要求张某解释100万元去向时,张某称全部用于某五金厂生产、家庭开支等,但陈述前后矛盾。




【裁判结果】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认为,张某未如实申报并隐藏夫妻共同财产,且在庭审中存在前后矛盾、虚假陈述等情形,遂依法作出决定书,对张某罚款5000元,酌定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张某占45%、李某占55%的比例分割。




【典型意义】

司法实践中,有时会存在离婚案件的一方当事人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严重侵犯经济处于弱势地位一方当事人的家庭财产权利。2023年1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至此,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制度正式入法,离婚诉讼期间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成为当事人的法定义务。对未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的,不仅将面临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后果,构成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民法院还可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罚款、拘留等司法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张某在法院要求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后,故意隐瞒且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损害了另一方的权益,且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法院依法施行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制度,既可以最大限度查明夫妻共同财产情况,有效节约司法资源,降低诉讼成本,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敦促当事人诚信诉讼,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情怀。


发布时间:2023-03-07  阅读:6次
 标签: 虚假申报少分财产   财产申报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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