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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继承法律问答:离婚时能否要求分割对方婚前房屋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租金?
发布时间:2025-06-14  来源:   作者:

问题22:离婚时能否要求分割对方婚前房屋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租金?


律师解答:

需区分情况来认定:

1.若租金纯属自然产生,另一方没有作出什么贡献的(如闲置房屋出租),根据物权原理,租金属于孳息,孽息应归物的所有人。收入归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应分割;

2.若房屋出租需投入共同劳动(如婚后装修、管理),则租金可被认定为是共同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发布时间:2025-06-14  阅读:5次
 标签: 财产分割   房屋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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