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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继承法律问答:男方答应将一套房屋赠与女方,到公证处对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但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过户,现在要离婚了,男方能撤销赠与吗?
发布时间:2025-09-21  来源:   

问题82:男方答应将一套房屋赠与女方,到公证处对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但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过户,现在要离婚了,男方能撤销赠与吗?


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685条,赠与人在赠与的财产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赠与。但通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因此,尽管房产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才能实现权利转移,但鉴于赠与合同已经经过了公证,因此,男方不得撤销赠与。女方可以要求按照赠与合同的约定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发布时间:2025-09-21  阅读:7次
 标签: 赠与   房产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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