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68:男方在婚前有一项专利,当时签了授权使用合同,每年能取得20万元授权费。我们结婚5年后,现在离婚了,结婚期间的100万元取得的100万元专利授权费我能分一半吗?
律师解答:
原则上,这100万元仍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你无权分享。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四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由于男方专利是在婚前明确了收益,因此,即使授权费实际取得是在结婚后,该收益仍是男方个人婚前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