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布《关于印发部分案件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的通知》(法〔2025〕82 号),对第一批11类试行示范文本进行修改完善的同时,又针对刑事(自诉)、民事、商事、知识产权、海事、行政、环境资源、国家赔偿、执行等9个领域常见多发诉讼案件研究制定了56类新的示范文本,现将两批67类示范文本合并印发,自2025年7月14日起全面推广使用。2024年3月4日印发的《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法[2024]46号)同时废止。
以下为本次发布的示范文本中的《离婚纠纷要素式答辩状(样式)》及《离婚纠纷要素式答辩状(实例)》,可点击下方链接下载:
离婚纠纷要素式答辩状样式(离婚纠纷民事答辩状样式)2025年5月版本.docx
离婚纠纷要素式答辩状实例(离婚纠纷民事答辩状实例)2025年5月版本.pdf
民事答辩状
(离婚纠纷)
说明: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参加诉讼,保护您的合法权利,请填写本表。 1. 应诉时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明您身份的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2. 本表所列内容是您参加诉讼以及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所需,请务必如实填写。 3. 本表有些内容可能与您的案件无关,您认为与案件无关的项目可以填“无”或不填;对于本表中勾选项可以在对应项打“√”;您认为另有重要内容需要列明的,可以另附页填写。 4. 本表 word 电子版填写时,相关栏目可复制粘贴或扩容,但不得改变要素内容、格式设置。例如,多原告、多被告或多委托诉讼代理人等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复制粘贴;需填写文字较多时,可根据实际对栏目进行扩容等。 ★特别提示★ 诉讼参加人应遵守诚信原则如实认真填写表格。 如果诉讼参加人违反有关规定,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滥用诉权,人民法院将视违法情形依法追究责任。 | ||||
案号 | 案由 | |||
当事人信息 | ||||
答辩人 |
姓名: 性别:男□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住所地(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 |||
委托诉讼代理人 | 有□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代理权限:一般授权□ 特别授权□ 无□ | |||
答辩事项 (对原告诉讼请求的确认或者异议) | |
(可完整表述答辩事项;为方便、准确梳理要点,相关内容请在下方要素式表格中填写) | |
1. 对解除婚姻关系的确 认或异议 | 确认□ 异议□ 异议内容: |
2. 对夫妻共同财产诉请 的确认或异议 | 确认□ 异议□ 异议内容: |
3. 对夫妻共同债务诉请 的确认或异议 | 确认□ 异议□ 异议内容: |
4. 对子女直接抚养诉请 的确认或异议 | 确认□ 异议□ 异议内容: |
5. 对子女抚养费诉请的 确认或异议 | 确认□ 异议□ 异议内容: |
6. 对子女探望权诉请的 确认或异议 | 确认□ 异议□ 异议内容: |
7. 对赔偿/ 补偿/ 经济 帮助的确认或异议 | 确认□ 异议□ 异议内容: |
8. 其他事由 | |
9. 答辩依据 | (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要写明具体条文) |
10. 证据清单(可另附 页) | |
对纠纷解决方式的意愿 | |
是否了解调解作为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能及时、高效、低成本、 不伤和气地解决纠纷 |
了解□ 不了解□ |
是否了解先行调解解决纠纷的好处 | 1.立案后选择先行调解的,可以很快启动调解程序。如不同意调解,法院将依程序开庭审理案件,但可能需要经过较长一段时间的排期等待,且审理、执行周期相对较长。 了解□ 不了解□ 2.选择先行调解,调解成功且自动履行的免交诉讼费用,申请司法确认的不交纳诉讼费用,要求出具调解书的减半交纳诉讼费用。 了解□ 不了解□ |
是否了解先行调解解决纠纷的好处 | 3.首次调解不成功,但仍有继续调解意愿的,可以选择更换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再进行调解。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将依程序排期开庭。 了解□ 不了解□ 4.依照法律规定,调解具有保密性要求,调解过程不公开,调解协议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公开。 了解□ 不了解□ 5.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申请司法确认,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了解□ 不了解□ |
是否考虑先行调解 | 是□否□ 暂不确定,想要了解更多内容□ |
答辩人(签字、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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