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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继承法律问答: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取得一项发明,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时间:2025-08-30  来源:   

问题66: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取得一项发明,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解答:

知识产权既有财产属性又有人身属性。因此,基于其人身权的属性,知识产权本身是权利人的个人财产,比如署名权、发表权等。但是,该项知识产权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取得的收益或明确可以取得的收益,是知识产权的财产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动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24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发布时间:2025-08-30  阅读:21次
 标签: 知识产权   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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