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的婚姻制度是全球最严格的之一。该制度由一系列与宗教法律相结合的规定所主导,涉及年龄、宗教、性别等方面的限制。本文将探讨以色列婚姻法律的几个重要方面,包括《结婚法》(Marriage Age Law)、拉比法院管辖法(Rabbinical Court Jurisdiction Law)、《婚姻和离婚法》(Marriage and Divorce Law)以及《配偶间财产关系法》(Spousal Property Relations Law)等。
《结婚法》(Marriage Age Law),法案编号:5710-1950
《结婚法》(Marriage Age Law),或称为《婚姻年龄法》,规定了结婚的法定年龄,要求男孩和女孩至少年满17岁才能合法结婚。若一方未满17岁而结婚,则构成刑事犯罪。任何帮助未成年夫妻结婚的人将面临两年监禁的刑罚。尽管违反该法的婚姻在法律上仍有效,但如果夫妻中的一方未满17岁,婚姻可被解除。解除婚姻的申请可以由夫妻、父母、社会福利官员或监护人提出。此外,法律也规定了宽大情节,例如允许与17岁以下的夫妻结婚的人,在事后同意解除婚姻的情况下可免除责任。
《拉比法院管辖法》(Rabbinical Court Jurisdiction Law),法案编号:5713-1953
拉比法院管辖法(Rabbinical Court Jurisdiction Law),确认了以色列在婚姻和离婚事务上的司法管辖权。根据该法律,以色列的犹太公民或居民的婚姻和离婚问题将由拉比法院依据犹太教法(halacha)进行裁决。拉比法院管辖法源自英国托管时期的法律遗产,该时期的法律规定至今仍有效,并要求所有犹太人的结婚和离婚问题必须依据托拉法律处理。
拉比法院的管辖不仅限于婚姻和离婚问题,还包括其他与个人身份相关的事务(如赡养费、继承、财产等),若双方同意,也可由拉比法院处理。因此,拉比法院在以色列的婚姻法律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
《婚姻和离婚法》(Marriage and Divorce Law),法案编号:5769-2009
《婚姻和离婚法》Marriage and Divorce Law, 5769-2009)规定夫妇必须依照犹太教法进行婚姻,因此不同宗教信仰的夫妇无法在以色列合法结婚。此外,同性伴侣也无法在以色列合法结婚,他们只能选择到其他国家进行民事婚姻。近年来,许多以色列公民选择在其他国家结婚,以避免宗教法律的限制。
2009年,来自Meretz党的议员提出一项法案,旨在引入民事婚姻,以使公民能够自由选择在宗教框架或公民框架内结婚。然而,该法案遭遇了右翼和宗教团体的激烈反对,至今未获得通过。
《配偶间财产关系法》(Spousal Property Relations Law),法案编号:5733-1973
《配偶间财产关系法》(Spousal Property Relations Law, 5733-1973)规定了结婚夫妇之间的财产分配方式。根据该法律,1974年之前结婚的夫妇根据“合伙规则”共享其共同积累的财产,因此,这些财产在双方之间应平均分配。然而,在1974年1月1日之后结婚的夫妇则适用更为平等的财产分配规则,并且财产的分割仅限于离婚或死亡时。结婚前的财产则不被自动纳入分配范围。
《配偶间财产关系法》强调的是夫妻双方共同生活、共同积累的财产应平等分配,而非对婚前财产的处理。这一法案体现了对平等主义婚姻观念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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