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50:男方婚前支付首付款30万买了售价150万元的房屋,登记在他名下,婚后5年我们将贷款120万元还清了,现在离婚,我能要求这个房子(现在价值500万)归我吗?
律师解答:
可以。男方婚前支付首付款购房且房屋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原则上在离婚时该房屋归登记人也就是男方所有。但是,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的原则,也可以将该房屋归女方所有,同时,女方应给与相应的补偿给男方,标准是,男方支付的首付款30万元+共同还贷中的60万元+(90➗️150✖️350)=300万元,也就是补偿男方已经支付的款项及对应的增资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