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39:在法院判决孩子由我抚养后,对方在探望时,是否需要经过我同意?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探望权是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依法享有的一项权利。其目的是保障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情感联系,不因离婚而中断。探望的方式和时间,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裁定。
在司法实践中,抚养孩子的一方不仅不得无故阻止对方探望孩子,还应当在合理范围内予以协助。这体现了探望权的双重属性:既是一种基于亲子关系的身份权利,同时也包含照护义务的内容。也就是说,探望不仅是权利,更是父母对孩子的情感责任。
综上,即使抚养权归一方,对方也仍享有法定的探望权。但具体的探望方式和时间,应通过双方协商决定。在无协商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利益来综合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