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29:离婚后,女方拒不让男方探望4岁的女儿,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律师解答:
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主要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224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和第252条“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若女方拒绝男方探望女儿,情节严重的,人民法院还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的相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