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31:为了购房搞了“假结婚”,有什么法律风险?
律师解答:
所谓以购房为目的的“假结婚”,简单地说,是指一方以取得购房资格为目的而与有购房资格的异性登记结婚,但双方之间并不行使夫妻权利和义务。这种所谓的“假结婚”,其实只是针对男女双方感情层面的“假”,但是在法律层面打了这张“结婚证”,就是法律上的推定的合法婚姻关系。
1、假结婚的婚姻关系是成立且有效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只要自愿合法领了证,不存在“假结婚”一说。
2、假结婚不可以撤销。不论是假结婚还是真结婚,都可能会经历离婚的程序,若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提出附条件离婚,另一方就只能提起离婚诉讼。
3、虽然双方对“假结婚”有明确认知,且对财产归属有明确约定,但婚前或婚内财产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实践中,若一方在婚内挥霍财产、大量举债,债权人往往将夫妻双方作为共同被告诉至法院,当事人无法进行充足的举证时,未举债的夫妻一方也需要对另一方在婚姻关系期间所负债务承担责任。在配偶一方债务执行阶段,根据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另一方配偶财产可能被申请强制执行。
4、在继承纠纷中,配偶是第一顺位继承人,除非有遗嘱,配偶有法定继承权,财产亦有外流风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