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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指定赠与财产只归一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docx
赠与合同
(指定赠与财产只归一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甲方(赠与人):
李大河: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址:【】,身份证号:【】。
张明丽: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址:【】,身份证号:【】。
乙方(受赠人):
李 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址:【】,身份证号:【】。
鉴于:
1、甲方李大河与张明丽系夫妻关系,乙方李明系甲方之子。
2、甲方将赠与乙方个人150万元用于归还乙方名下房屋银行贷款,甲方并确认,本合同所述赠与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的规定作出。
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 赠与目的
乙方名下上海市浦东新区【】路【】弄【】幢【】室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码:【】)尚有150万元(大写:壹佰伍拾万元整)银行贷款没有归还给银行。
考虑到乙方目前工作及实际收入情况,乙方存在较大的还贷压力,因此甲方自愿将甲方存款150万元(大写:壹佰伍拾万元整)赠与给乙方,用于乙方归还上海市浦东新区【】路【】弄【】幢【】室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码:【】)尚未归还的银行贷款,乙方明确表示接受甲方上述赠与。
二、 赠与对象的特定性
1、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的赠与款项,甲方仅赠与乙方一人,只归乙方一人所有,属于乙方个人专有,不属于乙方和其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与李明配偶及受赠人之子女无关;
2、考虑到赠与款项用于乙方归还上海市浦东新区【】路【】弄【】幢【】室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码:【】)尚未归还的银行贷款,该款项不视为乙方与其配偶婚后共同还贷所支付款项,与之相对应的增值不属于乙方和其配偶的共同财产。
三、 赠与款项的支付
甲方于【】年【】月【】日前将150万元转账至乙方下列账户:
开户行:【】
户名:李明
账号:【】
四、 甲方赠与款项来源合法
甲方保证赠与款项来源的合法性,150万元款项的主要来源包括:
1、工资、奖金及其他合法收入;
2、出售【】股票所得款项。
五、 专款专用及违约责任
1、乙方须保证在收到甲方赠与款项后,必须用于归还上海市浦东新区【】路【】弄【】幢【】室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码:【】)尚未归还的银行贷款,不得另作他用;
2、乙方在收到赠与款项后三个工作日内联系贷款银行及时商定办理归还银行贷款并解除房屋抵押的手续事宜;
3、如乙方违反本条1款及第2 款之约定,应向甲方返还赠与款项,并按照赠与款项的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提交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有两份,乙方持有一份,每份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且受赠人银行账户收到赠与款项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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