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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问答:在提起离婚损害赔偿时,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发布时间:2026-03-13  来源:   

问题157:在提起离婚损害赔偿时,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律师解答:

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最高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86条,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其中,物质损失通常包括误工费、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实际损失的费用;精神损害赔偿通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发布时间:2026-03-13  阅读:8次
 标签: 离婚损害赔偿   精神赔偿   物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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