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77:我老公没有经过我同意,将家里的一套房子卖掉了,我可以要求我老公给我赔偿吗?
律师解答:
如果你们离婚的,可以在离婚的时候提起赔偿请求,要求男方赔偿。在没有离婚的时候,是不能要求赔偿的。
其原理是,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夫妻一方只有在离婚时才能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不能要求赔偿的。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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